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员工称遭公司变相逼退:被安排偏远“待岗”并被监控打卡

2026-08-20 6277

陈先生反映,他在现公司工作五年,合同以外包形式签订并被派至合作单位。6月因项目收缩,公司通知其退项,并两度向他提出一次性2万元慰问金,劝其主动离职;若不接受,则将安排待岗并按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发薪。陈先生表示并未同意该安排,公司却单方面实施待岗方案。

公司在距离其住所约50公里处租下一间共享办公室,分配的工位仅四五平方米,属玻璃幕墙结构,夏日室内高温且无空调和通风设备。公司要求其前往该处办公,称已为其专门租赁场地,要求每日打卡四次并接受监控。陈先生及多名同事拒绝前往,公司随后又将他们安排回原营业地办公。

陈先生表示,如果公司确需解除劳动关系,应走正常辞退程序并履行相关法定手续。目前包括他在内十余名员工面临类似处境。对此,他们曾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,但被告知此类情况难以介入处理,监察部门主要受理欠薪类投诉。

律师认为,应根据公司具体做法判断是否构成变相逼退,例如故意安排偏远、恶劣的办公地点或反复施压等。劳动者应及时对不合理安排提出异议,保存并收集相关证据(如通知、监控记录、打卡记录、场地照片、证人证言等),并与劳动行政部门保持沟通,为可能的仲裁或诉讼准备材料,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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